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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3-12-14 20:38:25
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本文共21808字]

第一篇:关于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

关于接受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物价局是政府的物价工作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物价工作进行工作评议,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物价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物价工作不断进步的有效途径,也是人大关心支持爱护物价工作的一种体现。我们非常重视这次评议工作,十分珍惜这次评议机会,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并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切实改进薄弱环节,努力加强执法工作,把全市物价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建设和谐荆州服好务。下面我将我局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物价局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承担着定调价审批、督查价费执行、维护价费秩序,开展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及资产拍卖等价格管理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已逐步形成,目前我国的价格形式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是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一些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商品和服务价格,95%左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都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仅占约5%。物价部门的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几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物价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认真履行物价管理职责,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服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加强价格监测及调控,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每年年初,我局都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拟定当年的价格总水平预控目标,并全年围绕这一目标开展一系列的工作。我们设立了33个监测点,对196个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并向市政府和省局报送相关信息,在重大节日期间对市场价格实行集中检查,严格控制提价项目、提价幅度。

2、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大力制止乱收费。

一是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14年以来,我们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审核,在全市范围内共取消收费项目103个,降低收费标准9项。二是全面推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单位将其重新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让收费政策公开透明,将各种收费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组建农村社会价格监督网络,加大涉农收费整治力度,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四是积极参与下岗职工再就业民心工程,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减免优惠政策。五是规范教育和医疗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在全市中小学普遍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并且对民办教育收费进行规范管理。每年开学之际,全市物价部门都联合同级教育、纠风部门进行教育收费执行情况大检查。为了整顿医疗价格秩序,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两年来,我局先后降低了138种药品零售价格,降幅为5%—46%;对市属医院的337种自制药品重(转载请注明来源:wwW.)新调价,降幅平均为12%。

3、兼顾各方利益,谨慎科学定价调价。定调价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定调价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定价、合理调价,既满足我市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又注重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先后开展了自来水、电、出租车、污水处理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天然气等一批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定价与调价,一直运行比较正常,社会反映也较好。

4、围绕“工业兴市”战略,积极服务城市发展。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对荆州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确定了征收主体、免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二是完善了以土地基准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为主体的城市基础价格体系。2014年元月至2014年8月,我们分别调查测算了荆州中心城区、石首城区基准地价,按照稳定住宅地价,向上调整部分地段商业地价,向下调整荆州城区工业地价的思路提出了具体的价格标准报省批准,这将使我市的土地基准地价更趋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

5、严格执法,加大对价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2014年以来,我局精心组织了涉农价费、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电力价格、电信资费、教育收费等6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及工商、建设和土地等部门价费问题的行业检查,共查出违法金额上亿元,收缴违法所得963.49万元,罚款45.2万元,退还群众千万余元,严肃惩处了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了市场价费秩序。

6、依法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我局价格认证中心承担着涉案物品价格评估、企业资产评估、成本价格预审、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认证、道路交通事故损失鉴定、价格预案可行性论证等多项工作,现该中心接受委托受理的企业资产评估总价值上亿元,积极配合了我市的企业改制,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7、加强系统内部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价。一是认真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建立并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今年来,我们建立和完善了《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价格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价格行政执法公示制》、《价格行政审批实施办法》、《集体定价制度》、《集体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制度》等等。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规范了执法行为。由于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迄今为止,全局实现了“四无”,即无行政行为被行政诉讼,无行政行为被上级机关行政复议撤销或更改,无行政行为被有关上级机关、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撤销、纠正或通报批评,无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违法而被司法、行政追究责任。我局在201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考评中位居前10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积极履行职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物价工作的希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改进的问题。在接受人大评议期间,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查找不足。一是系统内部大胆地、全面地、反复地自查;二是邀请聘任的13位物价行风监督员座谈,请他们提意见;三是向服务单位和全市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四是局班子成员向“四大家”领导征求意见;五是听取人大评议组的反馈意见。

通过内部自查和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综合起来,市物价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存在监管不力。近几年,我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着医疗药品价格虚高、学校乱收费严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等问题,社会反响强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2、对新形势下物价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如瓶装液化气等放开商品价格 ……此处隐藏18454个字……个别案件存在违反法定办案时限和退查权使用不当的问题。

6、部分案件存在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笔录不工整、案卷装订不规范、法律文书不齐全等问题。如,市院侦查监督处承办的赵永生虚报注册资本的立案监督案件,办案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将非本案的案件材料装订入了卷。

(二)、刑事检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干警执法思想陈旧、执法观念滞后,办案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服务,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2、个别干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存在冷、横、硬、推的现象。

3、个别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

4、部分干警业务素质不高,不注重学习,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导致办案质量不高。

5、部分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不细致,工作拖拉、办案粗糙,严重影响执法的严肃性。

6、部分干警着装不规范,会议风气不良,纪律松弛,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整体形象。

(三)、领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在处理服务第一要务与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关系上,存在模糊意识,特别是在具体案件处理上,考虑地方利益多,考虑大局利益少,大局意识不强。

2、在解决检察机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问题上不够有力,困难局面得不到有效解决。

3、在解决人员少、案件多的矛盾方面不够有力,急需的人才进不来,新招考进来的人员又通不过司法考试,不具备办案资格,案件逐年递增与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的压力始终得不到缓解。

4、指挥办案多,参与办案少,甚至有的领导一年不办理一件刑事案件。

5、在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两方面,都存在力度不够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有客观上执法环境、办案经费、规章制度和办案纪律落实不够等客观因素,但主要是在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刑事检察干警的主观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六种不良倾向:

一是思想保守,不思进取。有的干警执法观念滞后,因循守旧,不思进取。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全新的执法理念,以及刑事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不认真学习,不深入思考,不研究新方法、新对策,而是得过且过被动应付。

二是本位主义、个人主义作祟。有的部门和个别基层院本位主义严重,大局观念淡薄。执法办案不是从大局出发,而是考虑部门利益和单位利益多,出现个别案件该捕不捕,该诉不诉。有的干警个人主义严重,与他人比职务、比待遇、比地位,就是不比工作、不比学习、不比贡献。在执法办案中推诿拖拉,不负责任,严重败坏了检察机关形象。

三是具有畏难情绪。表现在有的干警埋怨办案没经费,干扰大,执法环境差,畏难情绪严重。特别是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在法定的监督程序不完善、监督手段匮乏的情况下,不是积极地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手段,而是怨天忧人,工作消极被动。

四是群众观念淡薄。表现在有的干警为民执法观念淡薄,模糊了“依靠谁,为了谁”,忘记了“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是抱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仅仅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不注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

五是作风漂浮。表现在有的领导和干警作风漂浮,工作不实,常常以刑事诉讼监督者和上级院自居,不作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案件不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不耐心细致地听取侦查、审判机关、下级院和当事人等各方意见,主观臆断,结果是意见不准确,监督不到位,指导不得力,办案质量差。

六是贪图享乐。表现在有的干警,不琢磨工作,不注重学习,心思没有完全用在工作上。办案丢三拉四,简单应付。

上述六种不良倾向,是引发执法不严明、办案不规范、执法不廉洁和作风不过硬的根本原因,必须坚决予以根治。

四、初步整改意见

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市院党组反复讨论、深入研究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提出五条初步的整改意见:

(一)、抓思想教育

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执法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头脑,进一步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人权意识、质量意识、程序意识、创新意识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筑牢思想防线。

(二)、抓个案纠错

对评议工作以来自查和评议组检查发现的个案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抓紧作好自纠工作。对确属该诉不诉的错案,市院检委会要进行专题研究,坚决予以纠正。开展对扣押款物的专项清理工作,该返还的返还,该清退的清退,该上交的上交,在年底前清理完毕。对法律文书制作、案卷装订不规范的问题,能作补救工作的要抓紧补救;对存在的其它问题不能补救的,要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

(三)、抓警示教育

要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确属错案的办案人员,区分责任情况,依照错案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该给予纪律处分的给予纪律处分,该给予通报批评的给予通报批评。要对评议组指出的个案问题和自查出的个案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并组织全市检察干警进行学习,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警示教育。

(四)、抓制度完善

要结合个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的对照检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和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抓办案纪律

要进一步严明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督察办法》和《检务督察办法》,拓宽监督视野,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对办案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容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环节和岗位,进行重点监督。对违反办案纪律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六)、抓队伍建设

针对评议工作中发现的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包头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十条承诺》,向全市干警公布监督执行,从而以班子建设带动全市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执法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和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认真解决干警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岗位竞赛活动,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六条禁令》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检察队伍作风建设。

各位委员:

新时期、新阶段刑事检察工作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以这次评议工作为契机和动力,全面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打造“平安包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经济强市的工作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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