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强化”提高干部监督效力服务领导班子建设
近年来,******区委组织部坚持责权统一的原则,积极探索加强干部监督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
完善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与纪检委、检察院等部门建立定期召开会议、定期沟通信息机制,全方位掌握干部作风、纪律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有针对性提出谈话、诫勉或组织调整等组织处理意见;坚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每年制定计划,有目的的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的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充分利用 “12380”网络、群众来信作用掌握群众和舆论对干部的监督情况,建立起了干部问题信息反应快速,处理及时的工作系统,促使干部不出或少出问题。
二是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措施,有效防止了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不正之风。区委选拔干部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备案制度,事前、事中、事后接受上级监督。自去年开始,每年对干部任用工作向全委会报告,接受评议,健全干部宏观管理制度,对基层任用干部实行事前报告,干部监督机构派人参加基层单位研究干部任用工作的班子会,加强事中跟踪监督。
三是强化对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
在利用干部年度考核了解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同时,区委组织部强化平时考察,建立了干部重点工作跟踪考察制度,对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项目建设、财政收入、植树造林等重大工作,组织部实施跟踪监督,在工作过程中、在工作的结果中考察了解干部,看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促使干部树立务实肯干争先创优的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