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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时间:2023-12-14 20:46:19
一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本文共6783字]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三、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按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元/月;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10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自动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双方商定。

(三)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

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五)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2014年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名称宁波大地铜业有限公司

劳动者姓名

宁波大地铜业有限公司印制

甲方:宁波大地铜业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新浦镇工业区住所:

现居住地址: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甲方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乙方在此特别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开始之后,同其它单位之间已经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同时也没有同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竞业限制义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甲方无涉。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2014 年 3 月 1日起至 2014年 12月 3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需满足员工守册中规定的以及以下的录用条件:

①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等较大疾病;②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和记录; ③提供的身份证、简介等个人数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④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⑤遵守甲方的 ……此处隐藏1753个字……方在订立本合同时有重大隐瞒及虚假申报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7.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协议的;

8.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4、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四)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双方若欲续订协议,可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约。协议期满前,若双方未达成续订协议的,本协议期满时即行终止。

(五)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协议,而擅自离职的,旷工时间总计达日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协议关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如在乙方履行遵守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提请劳动仲裁,并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其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相应扣减乙方劳动报酬,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应当保守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故意或者过失泄露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适用国家、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

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

相关文书送达地址确认:

乙方的送达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甲方将有关通知、处罚、变更等文件寄到乙方上述地址视为已送达。乙方的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5、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协议共有份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协议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乙方确认: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阅读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第五篇:劳动合同

元旦起劳动合同大“变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会给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企业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应当作出什么样的调整?劳动用工应当进行怎样的价值选择?昨日下午开始,市人劳社保局安排了市直200多家企业代表接受为期两天的新法培训。

单位不签合同,要付双薪

新法律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且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已建立劳动关系的,最迟在2014年2月1日前订立合同。三类情况要签长期合同

三类情况要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是服务满10年的员工,有权签订长期合同;二是连续订立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不管之前是1年期合同还是2年期合同,第三次签约时,员工都有权要求订立长期合同;三是如果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后,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其与劳动者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

试用期及其工资有规定

关于试用期的期限,现行《劳动法》原则规定不超过6个月,各地地方法规规定不一。新法律进行了统一: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也有明确规定: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否则单位将面临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处罚。试用期间,除非有法定理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也付补偿金

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不付经济补偿金。

新法律规定,五类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是劳动合同到期,单位要补偿员工。除非是单位以不低于原待遇水平续约员工,但员工不愿续约的;二是单位未合法提供劳动条

件、支付报酬等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三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同意的,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四是员工患病不能工作,或经培训和调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五是单位破产、破产重组、吊销执照等,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竞业禁止”要付“封口费”

员工离职后,不得自己或与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同类的业务,或者到与本企业有竞争的单位就职,这叫“竞业禁止”。现行法律对此没作太过明确的规定,造成只有单位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而用人单位自身没有任何义务。

新法律规定,“竞业禁止”不涉及一般员工,且期限不得超过2年。原单位确定“竞业禁止”条款后,应向员工按员支付经济补偿金,俗称“封口费”。长期合同不是“铁饭碗”

有的企业为避免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打算解聘部分工作期限接近10年的老员工。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传统观念上的“铁饭碗”,企业不必“谈虎色变”。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解除合同的多种情形,例如劳动者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炒老板不再付违约金

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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