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十四五”时期我旗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形势、基本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内容,**团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持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一)纵深推进全旗公检法司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推动全旗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机构的实体化注册和专业化运作。同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有机衔接、紧密配合,组建“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团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服务的工作队伍。深化落实《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同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观护工作,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行为矫治、心理干预、回归社会等服务。探索建立亲情会见制度、心理测评与心理干预制度、临界预防和保护处分制度以及被害人办案救助机制。
(二)提升品牌项目质效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跟多精准帮扶。
进一步提升“守望成长”关爱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服务项目的精准度、满意度。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拓展丰富具体服务内容,聚焦性侵害未成年人社会热点问题,实施自治区团委、团市委“守望成长”防范侵害和胁迫服务专项普法关爱活动,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服刑人员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关怀帮助工作。
二、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暨预防犯罪工作的专业性
(一)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域和具体项目。
创新“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载体,以防范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和胁迫为主题,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特别是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中小学。创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和方式,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升家长和老师观察应对问题的方法和能力。配合禁毒、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艾滋病防治等宣传教育活动。
(二)继续深化“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工作和2020年度市“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
配合职能部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效能,通过相关法治维权活动的开展,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鼓励更多的青少年、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积极投身青少年法治建设,在全旗选拔建立更多“青少年维权岗”,惠及更多青少年。
三、积极引导青年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做好民主协商代言工作
(一)不断优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内容。
围绕2021年活动主题,积极配合协调人大、政协等部门,常态化收集整理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和现实困难,做好主题调研、倾听诉求、集中反映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提案质量。加强政策倡导和社会倡导力度,引导全旗广大青少年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二)充分借助人大、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服务青少年。
协助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共青团、青联界别建设,积极引导配合政协、人大委员加深对青少年工作的了解,提高界别意识和代言能力。以热心和熟悉青少年事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体,组建青少年事务顾问团队,推广设立基层代表、委员工作室(站)。
(三)进行青年维权工作专门课题研究发布。
面向全旗组织开展青年维权热点课题研究,鼓励全旗各级团组织评选年度青少年权益事件等,提升共青团代言青少年发展的社会形象。对青少年权益工作提供科学化指导和理论支撑,不断深化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的深度,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工作统筹。
四、优化整合12355品牌
有效整合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和12348法律服务平台。
协调市司法局,整合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融入12348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合作机制和内容建设,优化平台热线服务流程,为青少年提供便捷的法律维权、心理咨询等服务。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建设基层法律援助站点, 便于青少年遇到问题时及时、有效获取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