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租赁合同通用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楼房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楼房租赁合同1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及用途
1.1甲方同意将园区位于 室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租给乙方使用。
1.2房屋的具体位置、使用范围以甲方提供的相关权属证明或图纸为准,平面图另见附件。
1.3乙方承租该房屋的用途为: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第三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具体交付条件、内容及交接手续见物业服务须知)。
2.3若乙方在规定之交房日起七日内未办理收房手续的,则从第八日开始算起算逾期日,乙方逾期三十日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甲方有权利终止本合同。
2.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若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租金应当在本租赁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将下一期的租金缴纳给甲方。
2.5若乙方决定不再续租该房屋的,则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办公的情况下,带领潜在客户参观该房屋。
2.6租赁期满,如乙方未继续承租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金额:甲、乙双方确定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为: 元/日/建筑平方米,,以 年 月 日为租金起算日,第一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RMB 元);第二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RMB 元);第三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RMB 元)
3.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须按每 半年 支付租金。第一次支付日期为甲方交付房屋前的七个工作日之内,以后租金到期,乙方需提前壹个月支付给甲方,先付后用。
3.3定金支付: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大写) 整(RMB 元)。合同签订后定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如乙方无违约或无损害甲方设施的行为,在合同结束后三个月,保证金返还给乙方;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中途提出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3.4乙方在房屋装修前需缴纳房屋装修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RMB 元),装修期为 天,装修完毕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3.5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逾期未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月租金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第四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4.1甲方保证出租的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甲方提供的墙、顶、地内装修部分、电路及相应开关、门锁)、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4.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4.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的交还甲方。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合法。
5.2甲方保证按时提供出租的房屋。
5.3甲方保证出租的房屋质量良好,如因房屋建设质量引起的事故,造成乙
方的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5.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基础水、电。乙方若增容,费用自理。
5.5如乙方在承租房开办新公司,需要相关租赁手续和证明,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
5.6甲方对乙方使用房屋有监督权。
5.7乙方不得对外透露房屋租赁价格,如因透露价格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按原价收取,或者收回房屋。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在不影响该房屋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对房屋实施装修、改造。乙方需将装修改造方案事先报甲方书面批准,费用自理。如由乙方装修改造引起的安全问题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害房屋的主体结构。如涉及主体结构及改变租赁用途的装修,必须经甲方和设计部门书面批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乙方如对甲方的房屋造成损坏,应当负责修复并赔偿。
6.2乙方水、电费(包括分摊的电费)、宽带费、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交纳,甲方可以配合。
6.3乙方要负责对承租房维护,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承租房损坏,乙方要修复或赔偿。
6.4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在承租期间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6.5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引起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将甲方的房屋完好无损的归还甲方,乙方对房屋内自己购置无法拆除的设施及装饰归甲方所有,其余归属于乙方所有。如乙方还要继续承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第七条:做好消防、用电、等安全防事故工作
7.1乙方应在所租赁的房屋内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对所属员工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做到万无一失。如因乙方责任失火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的火灾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做好用电等安全防范工作,如造成火灾等人身安
全事故,是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事故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和乙方对租赁房屋维修的区分
8.1甲方维修的范围:涉及房屋主体质量的维修,由甲方负责。
8.2乙方维修的范围:室内日常的损坏、维护、装修、改造等,由乙方负责维修。
第九条: 有以下情形,合同可以解除
9.1乙方如超过2个月不缴纳房租,构成根本违约,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将房屋出租给其他单位。
9.2乙方如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转租、转借、分租。如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如将房屋以任何方式抵押给他人,或者以房屋入股。或者改变租赁用途。
9.3乙方如擅自改造房屋,特别是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危害。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此处隐藏30842个字……公司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7.5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7.6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7.7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7.8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8. 甲方委托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8.2甲方委托 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8.3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8.4按本合同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证金。
8.5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第 种: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或附属物归甲方所有。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甲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8.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第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9. 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9.2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9.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9.4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9.5甲方或该房屋管理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
乙方应积极配合。
9.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9.7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8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8. 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8.2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9 租赁期届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0.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 个月以上的(含 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0.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违约责任
. 乙方未能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的,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乙方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含7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追收所欠费用及滞纳金,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协议的,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
或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特别约定
2.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第十三、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通知
4.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 )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4.2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 )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2)通过邮件方式的,在寄出七日后视为送达;(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以电邮或传真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第十五、其他约定
5. 非经双方书面协议,本合同不得变更或者修改。
5.2.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则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
5.3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