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省司法厅厅长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我于2014年2月被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任命为省司法厅厅长。现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和《关于对省司法厅厅长、外贸厅厅长开展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述职如下:
一、一年半来的履职情况
我1988年初大学毕业分配到监狱基层中队工作,历任副监狱长、监狱长、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局长,2014年2月,任厅长。任职一年半来,除了主持好省司法厅日常工作外,我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调查研究,明确江苏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
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认真分析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新世纪司法行政工作应当“面向现代化,推进法治化”的设想,经过厅党委会研究讨论,并在系统上下广泛征求意见,这一工作设想在今年初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得到确立。
“面向现代化推进法治化”就是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更新职能观和管理观。紧扣江苏“十五”计划明确的“全面建设富裕的小康社会,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目标,充分认识和把握司法行政机关在培育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围绕党委、人大、政府的重点工作,服务于、服从于经济建设中心,以依法治省为统领,综合发挥司法行政的整体职能,使司法行政工作主动参与法制建设的相关环节,积极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法治部门所肩负的法治化“推进器”和“催化剂”的作用。为此,我们提出要跳出司法行政看司法行政,并将工作的评价标准确立为:是否有利于促进我省“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实现,是否有利于促进全省的法治化进程。
为实施“面向现代化推进法治化”的工作主题,我们着重抓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江苏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五”期间发展计划》,深化改革,积极创新,确立新世纪初江苏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目标。二是在全系统明确五项重点工作:在加快依法治省和江苏法治化进程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法治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监狱劳教、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外抓协调,内抓管理,进行职能整合,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深化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和水平,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挑战;建设“人才高地”,树立江苏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品牌优势”。
二认真抓好依法治省和“四五”普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治省方面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了依法治省办事机构的建设。我厅专门拿出1个正处级职位和5个编制为依法治省办公室配备了专门力量。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也普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二是建立了省级机关各部门依法治省联络员制度和例会制度,并对联络员进行专门培训,在省级机关形成了工作网络。三是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共同研究起草《2001—2005年依法治省规划》,目前《规划》已由省委批准下发。认真做好依法治省工作经验交流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四是把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取得一定进展。组织撰写了《江苏省经济国际化进程中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的调查报告,受到省政府领导重视。
2014年是“三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我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验收方案和工作计划,对全省各地“三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做好“四五”普法规划的调研起草工作。由省人大领导带队,开展学习考察,并分别召开了由25家省级机关、省辖市普法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就规划主要内容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6月29日,在全国较早地由省委、省政府正式批转《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同日,省人大作出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目前全省各地都出台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四五”普法规划。“四五”普法规划建立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考核制度,明确了公务员学法的制度化、长期化,推行企业领导和营销人员、企业招聘管理人员年度法律考核。在今冬明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中,结合进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近期,我们着重抓了“四五”普法师资力量和教材准备工作,编写了干部普法读本和城市、农村群众读本,绘制了新婚姻法释义宣传挂图。
近年来,我们着力强化系统的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工作。一是着力抓好《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配合立法、贯彻实施工作。主动配合省人大内司委、法制委和省政府法制办,做好论证起草、修改送审工作。《条例》一经通过,我厅迅速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广场咨询活动、组织广播电视专题宣传。切实做好法律援助经费筹措工作。在省和大部分市已落实一定的法律援助经费后,又帮助部分经济欠发达的市司法局,争取法律援助经费。同时突出法律援助的公益性,加强法律援助办案工作。依据《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大检查,坚决杜绝利用法律援助收费现象的发生。二是认真贯彻全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会议精神,将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减少了10项,减幅达42%。三是加快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步伐,进一步健全了系统的制度体系。任职以来,
第二篇:省人事厅厅长述职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1997年7月11日,根据组织的安排,我到省人事厅任厅长、党组书记,省人事厅厅长述职报告。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和全厅同志的大力支持下,我在人事人才这个重要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下面,我将履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书面汇报,不当之处,恳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帮助。
我到人事厅工作这五年,正处于世纪之交和跨入新世纪的阶段。这个阶段是我省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加快、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全面建设宽裕小康社会,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各级人事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奋斗,按照人事工作“两个调整”的改革思路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开展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人才规模有长足的发展,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截止2001年底,我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各类人才415万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级人才达到152万人。人才总量和高层次人才数量都居全国前列,人才的行业结构和地区结构也有了较大的改善。五年来,我和全厅同志一道做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人才战略,初步构筑我省跨世纪人才队伍建设的 ……此处隐藏21498个字……注重向实践学习。厅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指导工作、解决问题提供依据。针对民政工作涉及面广的特点,我倡导全厅同志要努力学习经济、法律等各种科学文化知识,千方百计增长自己的才干,努力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业务带头人。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素质,增强了班子和全厅的战斗力,奠定了干好各项工作的坚实基矗
2、倡导“求实”精神,做到讲实话、办实事、不浮夸
坚持实事求是,是对各级干部最基本的要求。这一点,对于直接面向群众的民政工作者尤为重要。形式主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群众最反感,对工作的危害也最大。因此,我和班子其他同志在工作中,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精神,率先奉行“说真话、办实事”,出台任何一项政策,布置任何一项任务,都努力做到从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符合基层的愿望和要求;坚决摒弃形式主义的“花架子”,不搞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不提超越客观条件的高指标,不办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力争做到每一项工作都能让“领导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
3、倡导“服务”精神,做到知民情、解民难、暖民心
作为民政厅厅长,有效地实践“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千家万户,做到无愧于党和人民,应该是我的工作座右铭。为此,我和班子其它同志一道作出了积极努力,如在省内开会或出差时,只要时间允许,我们都尽可能去基层了解情况,到民政对象家中走一走、看一看,真诚了解他们有什么困难、有什么要求,努力强化“服务”意识,真心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竭尽全力把困难群众的切身利
益实现好、维护好。
我和其他厅领导一贯奉行“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把为本部门职工和基层民政部门提供良好的服务,视为份内之事,经常听取基层民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希望我们上级民政部门做什么,怎么做,不断端正服务思想,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尽最大所能为基层提供帮助,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去年省委、省政府“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后,我们又加大了对苏北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在政策优惠、资金投入等方面均给予了扶持和倾斜。在厅机关内部,我们想方设法为职工办实事、解困难,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关心和帮助。通过搞好服务,赢得了基层和群众的支持,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冷静思考,这几年,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尽了最大的努力,加强自身学习,努力带好队伍。班子其他同志和全厅党员干部也给了我很大的支持。可以说,这几年成绩的取得,应归功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省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归功于前任领导打下的基础;归功于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个人只是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而已。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对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同志们的要求,深感自己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有:
一是学习缺乏系统性、计划性。民政工作十分繁杂,时常因工作使学习受到影响,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静下心来钻研理论的时间不是太集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不强。平时虽然做了不少调查研究,但“被动适应”的情况居多,“超前思维”偏少,主动性不强;对解决现实问题的研究居多,对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总体思路的研究及理论提炼偏少、偏浅,前瞻性不强。这虽然囿于民政工作多元性、分散性以及各项工作之间缺乏有机内在联系的特点,但多少反映了我们在研究水平和研究能力方面的差距。
三是对议定工作的落实抓得不够有力。我们十分重视决策,力求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但对决策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对执行结果的督查做得还不够,导致有些工作虽然花了大力气,但实际效果却不太明显。
四是工作上缺乏经验,需要更进一步磨炼和提高。我上任以来,一段时间内总是唯恐事情做不好,任务完不成,会辜负组织和同志们的期望。因此,在有的事情上管得太严,要求过高,有的管得太细,事必躬亲,不够放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些同志的积极性的发挥。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运用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思维方式还不够辩证,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这次述职以后,我将进一步对照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冷静思考自己的工作和思想,虚心接受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评议和批评帮助,注意克服缺点和不足,更好地把学习和工作有机统一起来;把统揽全局和重点突破有机统一起来;把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有机统一起来;把坚持原则、严格要求和讲究方式方法有机统一起来,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并以这次述职为新的起点,脚踏实地,勤奋工作,继续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同时,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下,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在做好“三个服务”上下功夫。江总书记在接见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代表时指出,“民政工作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此,我将按照江总书记“三个服务”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带领全厅同志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使基层政权建设、区划调整、救灾救济、城市低保、优抚安置、老龄工作、民间组织管理、社会福利等各项民政工作都能体现“三个服务”的思想,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和民主权,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推进“三个转变”上做文章。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民政工作要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为重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逐步实现民政工作指导思想由“立足民政,面向民政”向“立足民政,面向社会”转变;工作重心由“以农村为主”向“城乡并重”转变;工作方式由“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法制化、社会化方向”转变,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优质的福利服务、广泛的基层民主、牢固的军民团结、规范的社会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大力度,在实施“三大战略”上见成效。一要实施“改革带动战略”。重点是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加强社区建设,使之成为民政工作新领域;深化救灾体制改革,推动救灾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积极探索优抚安置工作的新路子,创造新的江苏特色。通过改革,促使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得更好,社会稳定机制发挥得更充
分。二要实施“法规强化战略”。一方面要结合我省实际,积极争取省人大和省政府制定相关法规和规章,使民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另一方面要加大民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民政法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民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要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在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方面大胆实践,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务实、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我省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述职至此,不当之处,请批评帮助。
谢谢。